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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及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琦慧发布时间:2022-06-08动态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学生

带班党员考核及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夯实学生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凝聚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组织力,进一步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学生带班党员考核工作,以及2022-2023学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及学生带班党员公开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和学生带班党员。

(二)考核安排

1.学院初评(即日起612日)

1)考核对象如实填写考核情况记录表(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填写附件1,学生带班党员填写附件2)。

2)各学院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和学生带班党员任期内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不足1人按1人计),并填写学生带班党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学院统一收集考核情况记录表(附件1、附件2)和学生带班党员的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并于612日前报送至邮箱ecjtuswd2016@163.com

2.学工部复评(612614日)

1)学工部结合相关人员工作实际情况、三化平台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学院推荐意见等,对学院考核优秀的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和学生带班党员的相关材料和信息进行评审、复核、公示。

2)对考核合格的党教中心主任和带班学生党员颁发聘书;对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党教中心主任和带班学生党员颁发优秀荣誉证书。

二、遴选工作

(一)选拔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在校学习满2年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4.专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5.担任过校、院、班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二)人员配备指导性计划

1.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学生人数超过3000人的学院可配备1名主任、2名副主任,学生人数1500人至3000人的学院可配备1名主任、1名副主任,学生人数少于1500人的学院可配备1名主任。

2.学生带班党员。按照1名学生带班党员负责2个新生班级的比例自主配置。

(三)选拔流程

各学院根据上述指导性计划自主开展遴选工作,流程如下:

1.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学生党员自主报名;

2.由学院党委组织资格审查、选拔笔试和面试等工作;

3.拟入围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公示1-3个工作日;

4.入选党员对应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信息表》(附件4),《2022-2023学年学生带班党员信息表》(附件5)及《2022-2023学年学生党员教育管理中心主任及学生带班党员汇总表》(附件6),并将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于619日前报送至邮箱ecjtuswd2016@163.com

党委学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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