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统筹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主要骨干教师组成。
二、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督察组组长由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政办主任担任,督察组成员由学院院办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学工办负责人组成。
三、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各学科或专业方向分别成立招生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并至少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成绩要求
1.除“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外,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必须达到《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的分数要求。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一志愿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初试满分为500分的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含)237分;初试满分为300分的报考专业,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含)141分。
3. 具体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tj.ecjtu.edu.cn/)。
(二)复试形式
报考125601(工程管理)、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5906(人工环境工程)专业方向的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其他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进入官方复试QQ群:908293626。
(三)复试时间、地点
1. 网络远程复试
复试环节 | 时间 | 方式 |
模拟演练 | 4月1日(09:00-11:30) | 指定系统(后续发布) |
资格审查 | 4月1日(15:00-17:30) | 指定系统(后续发布) |
面 试 | 4月2日(08:30-12:00) | 指定系统(后续发布)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2日(14:30-17:30) | 指定系统(后续发布) |
2. 现场复试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4月1日(14:00-17:30) 4月2日(08:30-11:30) | 土建学院200会议室 |
体 检 | 4月2日(08:00-11:30) | 校医院 |
笔 试 | 4月2日(14:00-16:00) | 见后续通知 |
同等学力加试 | 4月2日(16:30-18:00) 4月2日(19:30-21:00) | 见后续通知 |
面 试 | 4月3日(08:30-12:00) 4月3日(12:30-17:00) | 见后续通知 |
体 检 | 4月4日(08:00-11:30) | 校医院 |
(四)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照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
2.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英语自我介绍和复试小组成员英语测试(自由提问)两部分。满分为100分。
3.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形式为笔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查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4.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考查形式为面试。满分为100分。
5.相关同等学力及其他人员加试。按《华东交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加试考试科目,以笔试方式加试,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程管理硕士(125601)的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着重考察考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形式为面试口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7.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复试的考生,可于4月2日上午或4月4日上午,持身份证和《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到校医院体检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或者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须经复试小组认可,自行去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本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总成绩×30%,其中复试总成绩=面试综合能力成绩×30%+面试专业知识成绩×30%+面试外国语能力成绩×2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20%。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复试不合格和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者,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者,按照初试外国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名。
2.各学科(专业)或领域(方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以第二次复试成绩计算该生复试总成绩。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七)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相关费用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七、资格审查材料
(一)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名);
(二)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三)身份证件(提供原件,并复印3份备用);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已签字盖章);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八)其他学业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补充材料;如有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亦可提供),大学成绩单需准备原件1份,并复印5份;
(九)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十)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使用)。
八、材料提交要求
1.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于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审查材料。
2.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需将材料按以上要求顺序整理提交,文件夹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进行命名,电子版于4月1日上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1161236908@qq.com;纸质版于4月3日下午5点前寄送至学院(只接收顺丰邮寄,不接收到付);体检报告可于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寄送至学院。
收件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南区土建学院
收件人:黄老师
收件人联系方式:15797702720
九、复试纪律要求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公正、公平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026。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办法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2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本办法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三)本办法由土木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土木建筑学院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