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工作要求,为了统筹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我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党委书记共同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小组成员由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主要骨干教师组成。
二、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督察组组长由学院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政办主任担任,督察组成员由学院院办科研秘书、研究生秘书、学工办负责人组成。
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科研教学经验丰富、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设组长1名,并至少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遴选确认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复试办法
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并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于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所有满足国家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院官网(网址:http://tj.ecjtu.edu.cn/)。
(一)复试内容与分数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本院对照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
2.专业笔试: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笔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简章附件《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单科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专业笔试安排详见后续我院官网公布的《土木建筑学院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3.综合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两方面内容。专业素养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素养、性格、兴趣、特长。满分为100分。
4.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考核,测试内容包括听力与口语内容,满分为100分。
5.同等学力加试:按《华东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加试考试科目,以笔试方式加试,加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我院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进出校门。
(三)复试时间、地点
我院复试各环节于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4日内完成,各环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我院后续官网公布的《土木建筑学院学院一志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公告》。
(四)资格审查及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于4月1日14:00至18:00,及4月2日08:00至12:00,至南区土木建筑学院(教9栋)200会议室,凭本人有关材料(见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后续环节复试。特别提示:若考生身份证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教学厅〔2010〕2号)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需要参加由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拟录取考生下载打印(双面)《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并粘贴1寸照片,持身份证、体检表,于拟录取资格公布第二日内,前往校医院体检,拟录取考生务必完成体检并上交体检报告后离昌。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须经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认可后,自行前往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报告于拟录取后一周内邮寄到本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和加试科目成绩合格者,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后,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20%)。
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0%,其中复试总成绩=复试专业笔试成绩×3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成绩×1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
七、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复试不合格和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结果将由我院及时公布,录取时分学科(专业)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合格者,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名;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者,按照初试外国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名。
2.各学科(专业)或领域(方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以第二次复试成绩计算该生复试总成绩。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三)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同意的《定向就业申请表》。
(四)我校除支教生以外,原则上不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应于录取报盘前提交学校审核,录取报盘结束后按教育部规定不再予以办理。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五)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按要求及时公示。
(七)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费用
拟录取的考生需缴纳体检费用(100元/人),由校医院收取。
九、其他
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600(招考办)、0791-87046333(校纪委办公室);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026。
严肃考风考纪。我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学费标准
我院全日制专业收费标准见华东交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6000元/学年,其基本学制为3年。
土木建筑学院
2023年3月30日
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清单
1.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名);
2.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3.身份证件(提供原件,并复印3份备用);
4.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需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其他学业证明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补充材料;如有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亦可提供),大学成绩单需准备原件1份,并复印5份用于复试面试环节;
9.全日制定向委托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提供在职工作证明;
10.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