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今年的第二学士学位面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疫情期间,我院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
一、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文俊、陈水生
副组长:张鹏飞
成员:耿大新、程海根、严云、罗锟、丰桂珍、汤俊、伍海山、祝俊华、徐金辉、魏杨、冯玉珍、吴秋兰、李情
二、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录取工作督察组
组长:陈莘莘
副组长:龙良华
成员:潘荣、万雯怡
三、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专家组
每个面试专家组成员至少由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设组长1名,至少要配备1名现场记录工作人员。专家小组要组织专人(2人以上)共同复核考生报名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调剂的考生,并做好记录。
四、面试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
1. 面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学习态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3)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网络远程面试流程
通过25栋智慧教室采用线上面试。运用软件为腾讯会议,网络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学院教学秘书、面试小组秘书和考生需提前熟悉、演练面试系统。详细的远程面试流程请考生加入“土建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QQ群(扫图1二维码),及时关注群通知。
图1 土建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QQ群二维码
3. 面试时间
2020年8月6日8:30-12:00。
注: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学院能及时联系到。
4. 面试程序
(1)身份确认:展示身份证,由面试小组确认身份。
(2)自我介绍:控制在3分钟以内。
(3)回答问题:含一组必答题(一道基本概念,一道问答题);考官自由提问。
5. 体检
新生报到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拟录取
1. 拟录取原则
我校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公布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教务处和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 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定性考核,考核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面试总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50%+综合素质及能力×50%。
3.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面试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名、面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3)体检不合格;
(4)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
(5)未达到专业提出的其他面试合格要求。
六、相关费用
参加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面试的考生无须交费。
七、面试环节的工作要求
面试时按专业共开设3个网上腾讯会议房间。土木工程、铁道工程各1个,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共用1个会议房间。
1. 面试小组成员考前集中强化培训、明确规定、提前统一打分标准。
2. 面试相关环节,学院录音或录像存底。
3. 按分组后的顺序依次面试。
八、诚信应考
考生提前签订《面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面试考生告知书》(附件2)并以电子文档形式,以“报考专业+姓名+手机号”的格式命名文件,于8月5日18:00之前发至指定邮箱:liqing_726@163.com。
九、面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面试所需的硬件设备,面试前按相应专业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面试正常进行。考生须自觉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面试。若参加网络远程面试确存在特殊困难,请提前与工作人员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面试所需设备及网络环境要求详见《面试考生告知书》(附件2)。
十、其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到每个考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面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791-87046023。
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面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以上办法内容如与学校发布的有关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学校招生文件为准,若有新的规定或补充,将另行公告。
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日
附件1-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诚信承诺书.docx附件2-华东交通大学土木建筑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生告知书.docx